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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事服务】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1-02浏览次数:0
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2025年第11期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是为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也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组织载体,其在补齐服务短板弱项、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主体协同服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建设运营、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系统提出了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为其有序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趋势而产生。在《意见》出台之前,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聚焦支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文件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文件提出“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文件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2025年文件提出“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各地也积极探索实践,部分地区出台支持政策、发展规划等支持规范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如浙江、湖南、贵州等地从省级层面谋划布局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服务规模等作出详细规定,并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认定、挂牌、给予资金支持,成功打造了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综合实力突出、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确保政策连贯稳定、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意见》应运而生。《意见》出台为丰富多样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实践提供了清晰的发展目标路径与政策支持方向。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更加强调服务的综合性。综合性是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最鲜明、最直接的特征,体现在服务内容的多样性。一方面,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可以在既有服务业务基础上沿着农业产业链拓展服务内容,也可以整合具有不同服务业务的主体,叠加更多服务内容,面向小农户等生产主体提供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服务;另一方面,有能力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也可以同时面向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多种行业提供多样性服务,同时兼顾纵向产业链与横向行业维度的服务综合性。综合性也体现在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发展重点方面,即“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为重点”。未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领域将覆盖粮棉油糖、肉蛋奶、水产品、果菜茶等重要农产品乃至覆盖所有产业,服务功能将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这既是众多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百花齐放”的呈现,也是单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开枝散叶”的结果。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更加强调服务的经营性。《意见》指出,“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设”“鼓励经营性服务主体建设并运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即引导并支持各类有能力且有意愿的主体参与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仅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业服务公司等经营性服务主体,还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平台公司等具有公益性属性的主体,但在实际运营方面更鼓励市场化主体主导并运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当然,并不排除公益性主体参与甚至经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只是更加强调市场机制在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中发挥主导作用。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更加强调服务的便捷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便捷与高效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遵循。《意见》强调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聚焦市场需求迫切、资金投入较大且单个服务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环节,这也体现了对服务便捷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规模和集中度,以及市场需求,合理布局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小农户等生产主体的服务可及性与便利性,尤其是小农户等弱势群体,让他们能够“同质同价”地获得所需服务,以期消除服务隔离与价格歧视。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更加强调服务的质效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虽然,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各类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达到了111.1万个,年服务面积超过22.9亿亩次,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但服务主体多而不强、服务覆盖广而不全,仍有较大潜力发展空间。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到了由服务“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发展阶段,质效提升是该发展阶段的主要目标,《意见》出台正是对这一发展目标的有力贯彻与具体落实。与服务便捷性的要求一脉相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不仅要提高需求主体的服务可及性,还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一方面,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面向一定区域,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服务供需主体对接或匹配效率,即提高了服务供给效率;另一方面,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立足补齐服务短板弱项,可以整合各类服务主体或资源,集聚优势服务资源,增强薄弱环节服务能力,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还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前期发展基础上,《意见》出台势必进一步加速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发展,也可能会衍生一些新问题或形成一些新挑战。一是处理好新成立与已有各类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关系。《意见》出台后,地方会纷纷规划布局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需要考虑新成立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与地方已有的各类服务中心、出台的政策等如何衔接、协调。二是处理好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与其他服务主体的关系。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势必会改变或重塑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格局,对其他服务主体产生潜在的冲击或影响。要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发展情况调度、监测及指导,避免政策垒大户,以及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借助“特殊的政策背景”排挤其他服务主体、形成区域垄断。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2025年第11期
附: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
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等中央文件部署要求,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就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为目标,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聚焦关键薄弱环节,着眼服务小农户,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循序渐进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运营规范、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迭代升级,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功能定位
(一)突出服务带动小农户。推动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主要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政府予以引导,立足补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短板,统筹利用经营性服务资源。指导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与农机、农技、农经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等公共服务机构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等作用,共同为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
(二)补齐经营性服务短板弱项。立足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规模和集中度,聚焦市场需求迫切、资金投入较大且单个服务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环节,重点建设农机具厂库棚、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饲草料加工配送、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关键环节基础设施,增强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防止重复建设。
(三)优化经营性服务资源配置。引导运营主体通过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方式,统筹当地服务主体的资源要素;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员等开展居间服务,有效满足各类服务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服务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推动服务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
(四)促进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农技示范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物免疫和驱虫、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公益性服务。通过联合与合作等方式,探索开展农产品品牌打造、营销推介、智慧农业等延伸性服务。加强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整合,强化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运用。
三、建设运营
(五)坚持规划引领。鼓励有关市县根据实际需要,将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促进合理布局建设。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简单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建。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动态监测评估,防止出现扰乱市场价格、垄断经营等行为。
(六)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各类空闲、废弃、低效利用的设施农业用地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老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社会投资主体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投入资金参与建设。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自建、垦地共建等方式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统筹利用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农垦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等资源要素共同建设。
(七)鼓励多种类型建设。针对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可以分别建设粮油、经作、畜牧兽医、水产、种业等多种产业类型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也可以在某类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满足多种产业服务需要。鼓励探索“一中心多功能”、“多中心协同”等建设模式,形成“中心联动、区域协同”的服务网络。
(八)着力提升运营水平。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公开服务标准和价格,打造服务品牌。鼓励经营性服务主体建设并运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信息化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服务供需高效对接。发展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鼓励与周边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开展联合与合作,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建立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同,定期跟踪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各地统筹谋划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于其中符合条件的建设内容,积极通过现有政策渠道予以支持。允许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探索将集中育秧、烘干等环节纳入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支持范围。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点用地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参与建设,切实保障用地需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要及时总结各地建设运营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促进交流学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模式,营造支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